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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外地施工企业进杭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日期: 2008-02-01 文章来源: 中国品牌农业网 责任编辑:

新华网杭州9月9日专电 杭州市政府日前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进杭的外地施工企业和本地企业一样,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外地企业终止在杭承接工程,应到杭州市建管站办理离杭手续等。办妥离杭手续的企业,在其承包的最后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经查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可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银行利息。

  对杭州市建筑业市场与现场联动年度考核信用等级为信用好的外地施工企业,定期检查将实行绿色通道,结论直接定为合格,下一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规定标准减50%。

  杭州市政府同时指出,外地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管理,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人员,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技术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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